为推进计算机科学系系务公开工作,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计算机科学系系务公开实行系行政主持,系办公室具体承办,系党总支部协调、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条 工作小组
计算机科学系成立由系主任、党总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系主任助理、教研室主任组成的系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要求;
(二)负责系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检查、督促和考核;
(三)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系实际决定系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
(四)研究解决系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本系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方案;
(二)本系包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三)本系年度招生就业情况;
(四)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年终绩效津贴分配方案等内容;
(五)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学生评优评先、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奖学金、助学金等内容;
(六)系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系务公开的形式因内容而定,主要的形式为系二级教代会、系党政联系会议、教职工大会、计算机科学系网站、学校网站、计算机科学系师生QQ群、宣传栏、通报、通告、公示、通知、专门会议等。
第四条 系务公开的职责与要求
(一)系办负责全系系务公开工作的统筹与具体实施,负责系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完成院、系两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各教研室负责涉及本教研室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精品课程、重点项目、招生就业等方面的系务公开工作。
(三)招生就业干事(学生干部)、辅导员负责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内容的校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制
(一)系二级教代会每年听取一次系行政关于系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
(二)系分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对系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民主评议,一般每学期一次。
(三)系务公开工作接受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督促。
第六条 责任追究机制
负责系务公开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岗位津贴由系内进行分配的部分下调一个档次,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
(一)拒不履行系务公开工作职责的;
(二)进行虚假系务公开的;
(三)违反系务公开有关规定和二级教代会有关决议,导致教职工或学生矛盾激发,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系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第七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科学系系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