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衡阳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系,扩大基层民主,落实教职工群众的知情参与权和民主监督权,推动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本院的改革与科学发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旨在加强党风和院风建设,增强全院凝聚力;提高依法治院、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廉洁、公正、高校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与人的良好氛围。
二、 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 院务公开工作实行有系党总支统一领导、系行政主持、系分工会组织协调、教职工全员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有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系分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院党总支领导担任组长,并由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即使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监督、检查的结果在全院教职工大会、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本院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本院学科建设规划的修订及实施情况,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论证、讨论情况,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三)本院在校生转学、转专业的情况,教学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成果申报、优秀教师评选的条件、推荐项目、人选及排序。
(四)本院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及重大财务计划。学院划拨经费的使用情况。系各项经济创收的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等。
(五)本院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
(六)本院学生各种先进评比条件、程序、结果,毕业生就业信息,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情况等。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形式。基本载体为院教职工大会,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客观实际要求可采取全院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书面形式。可以公告、通知、简报、墙报、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其他形式。可采用校园网、报刊等形式公开。如在本院网站设立系务公开栏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的程序:由各工作部门根据所负责的公开内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重点报系分管领导审核之后,呈党政联席会议审批,一式三份(交系党总支1份,公示1份,系行政留存1份),及时进行公示。
六、院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院级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本系年度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每学年公开一次;本院学期财务预算和决算,每学期公开一次。一般事项原则上每月公开一次。部分临时性、突发性、季节性事务,按照及时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
七、院务公开的监督及要求
院务公开要强化监督、抓好落实。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院领导班子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本届的各项工作中。要大力宣传系务公开制度,积极动员全体职工认真参与,树立民主团结的风气。
(一)院务公开接受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质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大力宣传院务公开制度,积极动员全体职工认真参与,树立民主团结的风气。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建立院务公开工作档案,并对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以备查阅,将其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按照院务公开的原则,切实制定推行公开工作的措施;
(四)院务公开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