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奖助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在学院的正确领下在各辅导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之下,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精心安排,统一领导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资助工作,为做好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指导各班做好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其中组长要对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负全责,评审小组要认真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审核、确定出身合格者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宣传政策,动员部署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我院于9月28日召开紧急会议,根据评定奖助学金的政策规定及各班贫困生人数,学风、寝风违纪情况合理将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给各班。召开班长会议把这次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给同学们讲清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扎扎实实地作好此项工作,于2017年10月15日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完整结束。
积极行动,迅速落实
各班在部署后,能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在具体的评定工作中,把国家和省的政策以及学院的评审办法传达给每一个学生,对提出申请同学的个人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各班负责人需要对本班评审过程进行了当面汇报及书面的上报说明。在确定初步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异议,都能做深入细致的了解,找学生调查、核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评审公平,资助面广
在学院领导以及全体学工人员的努力下,按照校学工处自助中心下达给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具体资助人数和金额如下:国家奖学金资助名额2人,资助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名额25人,每人资助金额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232人,一等助学金名额38人,资助金额4000元;二等助学金名额97人,资助金额3000元;三等助学金名额97人,资助金额2000元。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以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为准,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要求如下:
第一条 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含公费定向师范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不含公费定向师范生)。
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于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对班级中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评议。其中评议小组名单和评议结果应分别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至少2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一学年来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参评一等助学金;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
6.日常生活消费明显超越贫困生标准,例如:使用高档电子产品或者身着高档服饰的学生不得参评。
7.学生违纪情况将影响其参评结果。
8.国家有政策规定的,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9.已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为了照顾到更多的贫困学子获得资助,除个别典型的困难学生外,原则上参评过的不再参评,特殊困难仍可参评。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
4.在校期间学校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年级或专业)的排名位于前10%,并获校特等奖学金(没有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可以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
对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单达到前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单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件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SCI、EI、CPCI、CSSCI、CSCD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任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获得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号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与上述条款相当的荣誉或者成果(须通过专家认定)。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
4.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20%,
5.学校成绩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10%,当年无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
评审基本情况
1、学习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作。
文件下达后,根据文件要求辅助老师及各班开展助学评定的相关工作(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公平、认真评出困难学及奖学金学生,并下发相关电子表格模板,收齐各班上交的相关数据后确认、整理、核对、汇总。按年级汇总后进行全院公示,组织各班根据要求填写贫困生导入模板,并将信息录入系统。
2、工作中的问题与分析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
各班在信息录入时出现录入错误,信息不完整导致学校退回,纸质表格填写审查不严格,有墨点,格式不美观导致退回。例:身份证号码填写格式错误,家庭人口数、家庭劳动力等选项未填写完整导致学工处退回。
今年新采用了贫困生系统管理,学生资助系统不完善,导致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任需应改善资助系统,建立健全认定工作机制。且录入系统收集信息时出现了落失数据的现象,导致我院贫困生人数有变动,给之后的奖助工作造成了阻碍。
收集和整理信息时工作量较大,部门分工不明确,对于信息表没有多次重复的审查,导致有些信息是错误的,给评审工作造成阻碍。例:国家助学金评审中学年成绩排名、学年综测排名因未按照贫困生班级成绩排名来填写,导致情况一览表需要重填。
对于以上问题,总结、整理、防止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在今后收集信息中,先对各班上交信息进行整理,后将信息表电子稿及纸质稿发放各班,个人核对签字,并再次收起,将错误信息进行修改,无误后按要求进行审核提交,等待信息反馈。
对于之后的信息审核可利用我院相关专业知识,对表格设置一个宏,各班先检查无误后再上交,工作效率因此会大大提高。
多方面宣传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流程与要求,确保每一个同学都清楚明了。
3、奖助工作整理、总结
将之前各班上交的纸质表格及电子版相关信息做整理、总结、装订,为以后做模板,对本次国家奖助工作进行总结,为之后开展奖助工作快速有效的进行打下基础。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详情请看附件。
我院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弘扬了自强向上的正气,对同学们明确学习和人生目标,深切感受党和国家的伟大,激发爱党、爱国、爱校的热情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应该看到在此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家庭了解的够清楚,所以在贫困助学的发放方面还不够很公正,我院尽最大可能的将把资助名额分配给大多数学生,波及面广点,争取每位贫困的学生都能得到国家资助,为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017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过层层审查核实,并要求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参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一定要起到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学习,积极提高自己,把自己培养成社会的有用人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国家,回报学院对他们的资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