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41号)精神以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校毕字[201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建功当有我”主题教育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需要锤炼舍我其谁的担当、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建功必定有我的志向,时代呼唤精神动力,民族需要精神空间。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树立“建功当有我”的观念,选择到基层去建功立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绽放青春、点亮梦想,在实现中国梦的奋斗中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举办“建功当有我”专题论坛与报告会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各学院要组织“建功当有我”专题论坛、报告会,邀请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专家和基层成才的成功校友进校宣讲,讲政策、讲事迹、讲体会。
(二)做好基层就业项目的宣传组织
1.特岗教师招考。各学院要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他们报考“特岗教师计划”,实现就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仍将组织特岗教师考前培训班,免费为参考学生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考毕业生按要求完成特岗教师网上报名、考前培训、面试辅导和签约等工作,提高考录率和到岗率。
2.新疆、西藏乡镇公务员招录。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相关学院要按照招录条件,做好推荐、面谈、考察等工作,并做好录用毕业生的顺利进疆进藏等服务工作。
3.湖南省公务员、选调生招考。各学院要组织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条件的毕业生积极报名,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要协调做好参考学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服务工作。
4.“三支一扶”计划。组织部和团委要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人员选拔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和选拔工作。
5.西部志愿者招募。团委负责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
6.应征入伍。学工处(武装部)要按照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发动、推荐报名、体检、入伍等工作,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基层教育局招录教师。广泛收集发布各地基层教育局招聘教师信息,积极联络湖南省内各县教育部门在我校设立招录考点,带编制进校招录教师,简化招录程序,实现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教)、签约“一站式”服务,提升招录效果。
8.中小微企业招聘。要通过外出参加校企合作洽谈会和联络地方人力资源服务部门、经济开发园区等,广泛收集招聘信息,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招聘毕业生。
(三)举行“圆梦—我的求职(职场)故事”征文评选
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开展“圆梦—我的求职(职场)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本学院2010-2019届毕业生积极参与征文活动,于6月27日前完成征文初评工作,并推荐不少于5篇作品参加学校评审。
(四)举办好“爱心送岗”专场招聘会
关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五)开展基层创新创业服务
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要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器的作用,为创业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创业补贴、贷款担保等指导和服务,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融入到城乡基层扶贫攻坚、农业现代化建设,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时间进度安排表
活动项目 |
主要时间和事项安排 |
责任部门 |
基层就业 政策宣传 |
5月初利用云就业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基层就业政策宣传专栏;各学院制作宣传展板摆放在各教学楼入口处;上旬举办论坛和典型事迹报告会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工处、团委、各学院 |
湖南省公务员、选调生、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招考 |
4月20-21日笔试 5—6月面试、体检、考察 |
组织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
新疆、西藏乡镇 公务员招录 |
3月底召开动员会、宣传发动,4月10日前推荐名单汇总上报,5月上旬资格审查、面谈、考察,5月下旬体检确定录用人员,7月中旬进疆、进藏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
特岗教师招考 |
5月上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5月18、19日考前培训,5月25日笔试。6月份面试,7月份签约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
西部志愿者招募 |
5月上旬报名,6月下旬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7月20日至31日集中报到和培训 |
团委、各学院 |
三支一扶计划 |
5月下旬报名,6月份确定人选 |
组织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
应征入伍 |
5月上旬报名,6月10日前体检,对符合征兵体检要求的,签订预征兵协议,8月中下旬到校参加体检复检和政审,9月入伍 |
学生处(武装部)、 各学院 |
县教育局招录教师 |
3月底—8月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各学院 |
中小微企业招聘 |
3月—6月用人单位专场招聘会和毕业生离校专场招聘会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各学院 |
“圆梦—我的求职(职场)故事” 征文评选 |
5月份宣传发动, 6月27日前完成征文初评工作,并推荐不少于5篇作品,7-9月份评审评奖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
总结表彰 |
9月底 |
学校就业创业工作 领导小组 |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2019届毕业生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力度,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选择到基层去干事创业。
(二)宣传发动。学校将5月份定为“基层就业项目宣传月”,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工处(武装部)、团委和各学院要通过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展板、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特岗教师、选调生、乡镇公务员招考、“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招募、应征入伍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政策;印发近五年来我校在乡镇公务员、选调生、特岗教师等国家基层项目就业的典型人物事迹汇编,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学院要在5月20日前制作好高质量的宣传展板,并在各教学楼栋显著位置展出。
(三)精心组织。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历时长,基层就业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职能部门要对具体负责的基层就业项目作出统筹安排,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各学院党政班子要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目计划的落实。
(四)务求实效。国家基层就业项目政策性强,要求具体。各学院要实行分类指导,将有意愿选择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摸清底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出来,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确保各基层就业项目招录效果。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宣传发动、各基层就业项目工作的组织开展及工作实效等方面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集体”,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