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简介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熟练地进行程序设计和使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等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计算机应用和教学的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从事应用计算机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与开发计算机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特别是数据库、网络和多媒体技术;
2.掌握计算机系统的分析和设计的基本方法;
3.具有熟练地进行程序设计和开发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基本能力和开发CAI软件的能力;
4.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及科学研究的能力。
5.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动态;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计算机组成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数据库原理、软件工程。
四、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及军训:2周
专业实习:6周
毕业论文(设计):6周
程序设计和上机调试、电子线路基础、计算机组成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数据库、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等。
五、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四年。依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业时间不得少于三年,不得多于六年。
六、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七、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
1、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72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95学分,限定选修课28学分,任意选修课19学分(含跨学科校选课4学分),集中性实践性教学环节24学分,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项目6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八、教学计划表
课程结构比例统计表
类 别 学时数 学时比例(%) 学分数 学分比例(%)
必修课 1778 68.7 95 66.43
限选课 498 19.2 28 20.28
任选课 312 12.1 19 13.29
合 计 2588 100 142 100